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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4-04-27 03:49:12 作者: 必发BF88唯一登录官网网页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0,227,25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已成为集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混凝土外加剂专业制造商,是全国混凝土外加剂头部企业。

  公司采用现代化自动化高分子化学聚合的方法,合成各类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和萘系外加剂母液,技术部门依据客户的材料,试验确定客户需求,通过各种母液复配并添加其他材料和水复配成不同浓度、具有差异化性能的外加剂最终产品。

  公司注重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方案,并建立完备的售前售后服务体系,同时因混凝土外加剂使用专门运输车辆运输,并具有经济的运输距离,公司在全国设立二十多个生产基地,可及时有效服务当地客户。公司与广大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现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导产品,根据下游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定制化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目前公司最终产品涵盖聚羧酸系外加剂、萘系外加剂、聚羧酸保坍保塑剂、萘系保坍保塑剂、葡萄糖酸钠外加剂等多种外加剂产品,以及泵送剂、缓凝剂、早强剂、防冻剂、引气剂、防水剂、速凝剂等其他外加剂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预拌砂浆、铁路公路地铁、隧道与桥梁等领域,是制造优质混凝土必不可少的材料,其作用主要体现在:①可以减少搅拌和用水量,改善新拌混凝土和硬化混凝土的工作性能;②可以节约水泥用量、提高活性掺合料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寿命等,有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③满足现代建筑工业对混凝土技术性能的要求,推动混凝土向着流态化和高性能方向发展,公司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多样而全面,有效解决客户工程建设当中的疑难问题。

  公司拥有系统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根据行业变化及客户需求变化快速调整供产销的一体化运营模式。

  公司供应中心协同技术服务中心、生产中心严格按照ISO9001、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依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价格、供应能力和运输等情况筛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将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评定为合格供应商,每次实际采购时通过询价方式从合格供应商中选取相关厂商并签订供货合同。

  公司目前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按照每个客户需求确定产品定制化配方,并根据客户订购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分为合成和复配两个阶段:合成阶段所产生的聚羧酸系外加剂母液及萘系外加剂母液通常作为中间产品供复配使用;复配阶段则是通过添加其他辅料等制成液态最终产品,并对外销售。

  公司采用以技术为先导的经营销售的策略,根据目标客户所使用的混凝土中很多材料的特性,对照配方数据库进行调配和多次试验,考虑客户现场材料制定出最适合客户混凝土原料的外加剂解决方案。公司最终结合对客户资信情况的调查的最终结果,确定与客户的合作条件,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公司成立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市场营销中心总监的直接管理下开展市场营销工作。公司的产品主要是采用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财政部于2022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公司对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做调整。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依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8月25日出具《关于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3号),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1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1,6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红墙转债”,债券代码“127094”。“红墙转债”转股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9年10月17日,转股的初始价格为10.89元/股。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符合各项法律和法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以总裁为代表的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相关决议,该报告客观、线年度主要工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与“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8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1.38万元,基本每股盈利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244,06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65,200.7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551.3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5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2.22万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102.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514.77万元。

  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65.6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5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513.08万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102.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959.86万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10,227,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31,534,087.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事项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一定效果地执行;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做担保额度的公告》。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为了加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机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能力, 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考虑企业纯收入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一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7、出席对象:(1)截至 2024年5 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3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师海霞女士、王桂玲女士、陈环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3、特别说明: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另外的股东)表决 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持股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能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 为准,但不得迟于2024年5月17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红墙股份证券部,邮编:516127,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线、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证券部。

  5、会议费用: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 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的过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09”,投票简称为“红 墙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做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 月20日下午15:00。

  2.股东利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来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 月20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注: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 “同意”、“反对”或“弃权”处划“ √ ”, 作出投票指示。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日期为 2024年 月 日,本次受托期限至2024年5 月20日止。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080.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51.38万元,基本每股盈利0.4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244,06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165,200.79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8,551.3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16.5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0,682.22万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102.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6,514.77万元。

  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165.62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6.56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3,513.08万元,减去2023年度支付普通股利2,102.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6,959.86万元。